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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环境研究院参编的《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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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由发展环境研究院参编的《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061-2023)(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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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制历时两年,编制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最终顺利完成了标准的编制工作。

《标准》适用于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的封闭式水产养殖单位的尾水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根据接纳养殖尾水外界公共水域的环境功能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将法律允许的水产养殖尾水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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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发布更加坚定了发展环境研究院对水环境污染治理的信心和决心,填补了我省水产养殖领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空白,为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有重要意义。